河北省近几年的环保产业发展迅猛,已然形成一定的规模,而为了我省的节能环保工作的全面实施,提高节能环保工作的装备水平,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该通知说明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食品、清洁生产设备和环保材料与药剂这七项治理设备的投入上可进行申报。这项通知的发布对我省的环保设备行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看到我省的环保设备行业的广阔前景。
该项通知的要求是:申报的设备必须属于《“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重点治理项目的设备和产品。优先鼓励发展污染控制与资源再生利用相结合的设备、废气废物处理与节能相结合的设备、能适应更严格排放标准的环保设备、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设备、城市化进程所急需的重点环保设备和产品;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满足当前节能减排重点要求的设备和产品;满足环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较明显,有可靠运行实践的产品;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环保市场重点需求,有比较广阔发展前景的设备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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